报到证(即派遣证)是在国家、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指导下,以毕业生签订的《就业协议书》为主要依据,由辽宁省教育厅签发,发放对象为除升学以外所有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。
1、领取人必须取得毕业资格。
2、领取人必须在领取名单上签字。
3、学生持报到证上联到单位或原籍人事部门报到落户,下联装入学生档案发档;正常毕业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领走报到证,不要因未领取而造成户口和档案滞留。
4、学生在派遣后两年内签约,需要调整改派,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要求,2018届毕业生在7月10日后自行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,换发新的就业报到证。相关办理说明详见就业信息网有关往届毕业生申请改派的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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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如果学生在毕业两年内报到证丢失,需要带着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补办。(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泰山中路19号)
6、更改档案和户口信息请学生与档案馆、公安处联系。